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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东北热电厂配套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公示

日期:2013-08-23 09:44 来源:区环保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建设项目已受理项目公告
项目名称:
朝阳区东北热电厂配套市政道路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北京市位于朝阳区金盏乡南侧马各庄村
公示时间:
2013-8-22至2013-9-4
建设项目主要内容: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朝阳区东北热电厂配套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包含4条道路,均为城市支路,全长约4015m,总投资为22422.6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65万元,占本项目总投资的0.3%。
    1.高安屯六号路:高安屯六号路西起东高路,北至马各庄东路,道路全长约1607m。
    2.高安屯七号路:高安屯七号路路西起高安屯六号路,东至马各庄东路,道路全长约965m。
    3.高安屯八号路:高安屯八号路南起高安屯七号路,北至高安屯六号路,道路全长约461m。
    4.马各庄东路:马各庄东路南起高安屯一号路,北至高安屯六号路,道路全长约982m。
    本项目为新建道路,现状均无路。4条道路均规划为城市支路,道路红线宽20m,计算行车速度30km/h;设计为统一的断面形式:路面宽14m,两侧步道各宽3m。
    本工程包括道路工程和附属工程,附属工程包括交通工程、雨污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以及管线回填工程。
    二、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地区环境空气中各测点常规监测因子SO2小时和日平均浓度、NO2日平均和小时浓度、CO小时平均浓度和日平均浓度均可以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PM10日均浓度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超标原因主要是项目附近目前施工场地较多、地表覆盖较少造成扬尘所致。
    2.声环境质量现状
    现场监测表明,马各庄村和现有厂房附近的监测点昼间、夜间噪声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限值,东高路附近监测点昼间、夜间噪声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限值。
另外,由于本项目距离首都国际机场T2、T3航站楼较近,位于进场航线范围之内,受来自空中飞机下降时的飞行噪声影响较大。
    3.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现场检测,项目附近坝河下段水质较差,CODcr、BOD5和NH3-N超标,标准指数分别为2.98、5.1和3.06,主要原因是沿线区域污水管网尚未完善,居民及企业排放污水所致。
    4.地下水质量现状
    本项目所在地马各庄村的地下水水质不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中的Ⅲ类标准限值要求,主要污染因子有总硬度、氨氮、亚硝酸盐氮,其中氨氮最大超标倍数为1.6。
    三、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1)、社会环境影响分析
    ①、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间会占用原有城市道路,增加车流量,对城市交通产生干扰。项目所在路段目前车流量较大,尤其与本项目相交的东高路,届时会对马各庄居民的出行产生一定的影响。
    ②、运营期:本道路工程项目建成之后朝阳区东北热电厂周边的交通基础设施得到完善,周边企业、居民的出行将更加方便。道路修建后的绿化,不仅美化了环境,而且改善了生态环境。同时,美化了市容市貌。但是本道路工程项目在交通状况改善的同时,也会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如会增加出行的交通安全风险。
    (2)、城市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①、施工期:项目总占地面积78923m2,均为永久占地,现状用地包括市政建设用地,林地和现状道路,其中市政建设用地75823m2,林地2400m2,现状道路用地700m2。本项目不单独设置施工营地,没有临时用地。少量不可利用的弃土送往指定集中弃土场,不单独设置取、弃土场。
    项目路基范围内的植被将全部消失,植被面积减少,生物量及生态服务功能下降。项目评价范围内植被以人工植被为主,自然植被分布较少,植物群落结构简单,项目施工不会导致任何物种灭绝。但道路建成后两侧行道树的种植,可以补充由于道路建设破坏的绿化。故项目建设对沿线植物生物量损失、植物种类及其分布均不会造成明显影响,对区域植物物种的多样性的影响较小。评价范围内无国家和北京市重点野生保护植物和名木古树。
    土方开挖和回填过程中将严重破坏征地范围内的地表植被,形成与施工场地周围环境反差极大、不相融的裸地景观,从而对施工场所周围人群的视觉产生极大冲击,使周围景观的美景度大大降低。
道路施工中地表被扰动、植被遭破坏、土壤裸露,将加剧项目范围内的水土流失。
    ②、运营期:本项目建成后将种植行道树1576棵,不仅起到保护路面、减少水土流失、降低交通尘埃与交通噪声、调节改善道路小气候等综合的环境效益,进而也改善了沿路的景观环境,起到了美化路容的作用。
     (3)、环境空气影响预测分析
    ①、施工期
    a.施工扬尘:施工期间,由于地表遭遇破坏,土层裸露及施工运输车辆将产生大量扬尘,将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施工单位在随时定期撒水,保持地面湿润的情况下,可减轻施工扬尘对施工人员和附近居民的影响。
    b.燃油烟气:以燃油为动力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将排放一定量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CO、NOx等,由于烟气排放量较小,且施工机械作业具有间歇性和流动性,因此施工机械尾气对项目区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c.沥青烟:本项目采用外购成品沥青混凝土,不设沥青熬制厂房和沥青拌合站,沥青在输送过程是在密闭的管道和设施中进行,沥青烟的排放仅仅是在路面铺设过程中挥发产生,施工时使用有废气处理设施的环保型施工机械,可减少沥青烟的产生。
    ②、运营期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是车辆排放的汽车尾气对道路沿线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由于北京已开始执行相当于欧Ⅴ的京Ⅴ燃油排放标准,汽车尾气污染物的排放量大大减少。随着我国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汽车尾气净化系统得到进一步改进,汽车尾气的排放还将大大降低。因此,道路汽车尾气对两侧环境空气的影响将会缩小,不会对附近居民的健康产生较大影响。
    (4)、声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①、施工期:道路施工噪声对施工场地周围50m范围内的环境影响较大,对50~100m范围也将产生一定的影响,部分施工机械噪声在200m处夜间仍未达标。本项目50~100m范围内没有声环境敏感点,项目施工噪声对周边声环境敏感点影响不大。而且噪声影响特点为短期性,暂时性,一旦施工活动结束,施工噪声也就随之结束。
    ②、运营期:城市交通噪声对距离道路30m以内的建筑物影响最大,由于本项目主要功能为朝阳区东北热电厂配套市政道路工程,规划为城市支路,规划交通流量相对较小,加之建筑物阻隔作用以及距离衰减作用,根据交通噪声预测结果,本项目道路交通噪声对30m以外的建筑物影响较小。
    项目的噪声敏感点——马各庄村受现状东高路的交通噪声影响较大。而马各庄村距离本项目道路红线较远,在项目运营近期、中期、远期的昼夜预测噪声均可达标,本项目交通噪声对马各庄村的声环境影响不大。
    (5)、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①、施工期:施工期水污染源包括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行为本身产生的废水。生活污水来自施工人员,排放总量约为7.2m3/d,设置有临时活动厕所,生活污水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外排;施工期冲洗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及车辆的冲洗废水,在施工场地和车辆出口处设沉淀池,经沉淀后循环使用或洒水降尘,不外排。因此施工期废水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
    ②、运营期:运营期对水环境的污染是来自汽车汽油的滴、漏,随雨水对坝河下段的影响和汽车尾气排放的污染物随雨水流入水体对水环境造成的影响。路面初期雨水引起的河流污染物浓度的增量较小,污染物增量与背景值叠加后不会改变原有水质类别,对水质不会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
    (6)、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全段不在北京市水源保护区及补给区范围内。区域地下水初见水位埋深在6-10m,地下水为潜水类型,项目最大挖深为1.71m,对地下水位基本没有影响。项目对地下水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车辆冲洗废水有可能渗入地下对地下水水质的不良影响,需要对沉淀池严格按规范采取防腐蚀防渗措施,并对其加强检查、维护和管理。
    (7)、固体废物的环境影响分析
    ①、施工期
    a.生活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8.25t/a,设置固定存放点,并按环卫部门要求与该区域的生活垃圾同样处理、消纳。
    b. 施工垃圾:本项目施工垃圾产生量为7044.5 m3,定期由施工单位送至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处理。
    只要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垃圾渣土管理的规定》(2007年修改稿)和北京市《绿色施工管理规程》(DB11513-2008)的相关要求处置施工期固废,对于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不得随意倾倒,必须放于指定的地点,施工期固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②、运营期: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即为路面产生的垃圾,主要为零星渣土、树枝树叶等,无有毒有害物质,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四、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的污染防治措施
    ①、社会环境的保护措施
    a. 对施工机械和施工运输车辆走行路线也进行统一安排,严防扬尘和噪声扰民。
    b.在施工现场安置告示牌,说明工程主要路线、施工时间和封路地段,敬请公众谅解由于施工带来的不便,并在告示牌上注明联系人、投诉热线等。
    c.施工场地应设置围档进行封闭,以防对行人造成人身伤害。
    d.施工期间用电量和用水量均较大,施工单位应提前与有关部门联系,确定管线接引方案,并做好临时管线的接引准备工作,对局部容量不足地段,应事先进行水电管线的改造,防止发生临时停水、停电,影响沿线附近居民及企业的正常供电供水。
    e.在高安屯六号路靠近马各庄村的路段,即高安屯六号路设计桩号为K0+000~K0+650的路段禁止夜间施工。其余高安屯六号路(K0+650~K1+607)路段、高安屯七号路、高安屯八号路和马各庄东路如需夜间施工,应参照《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京建施[2003]3号)中第5.03条“因生产工艺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或者特殊需要,确需在22时至次日6时期间进行施工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到工程所在地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
    f.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文物应立即停工,并与当地文物部门联系,以防文物丢失或损坏。
    ②、生态保护措施
    a.绿化补偿措施
    本项目的绿化工程为在人行道上设置间距为5m的树池种树绿化以及人行道外侧绿化带连续绿化,道路两侧的绿化带的建设将大大增加该区域的绿化面积。
    b.施工期水土保持措施
    加强施工管理和监督,在进行土方工程的同时,应尽量争取同步进行路面的排水工程,预防雨季路面形成的径流直接冲刷路面造成水土流失。
    雨季施工时,应及时将填铺的松土压实,并做好防护措施,避免被雨水冲刷。
    ③、大气的污染防治措施
    1、设置围挡
    (1)、根据道路红线范围,道路施工边界以区域设置高不低于2.5m的密闭连续硬围挡,在围挡上书写环境保护等宣传标语。
    (2)、在施工大门口内侧设置冲洗设备、沉淀池,施工运输车辆、挖掘机械等驶出工地前必须清除泥土,严禁将泥土、尘土带出工地。
    2、作业施工场地硬化处理
    (1)、施工现场地坪进行硬化处理。施工现场应采取覆盖、固化、洒水等有效措施,做到不泥泞、不扬尘。对施工现场的材料存放区、模板存放区等场地平整夯实;确保无一处露土现象。
    (2)、在施工场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及沉淀池,工地出入口配置冲洗用水和设备,其门内侧铺设尽门长度、宽度不少于3m的麻袋并加湿。运输车辆带泥轮胎进行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工地。
    3、道路清扫扬尘的控制
    施工区内派清扫人员2~3人,每日进行定时清扫,及时洒水确保路面清洁;天气干燥或风力较大时,增加洒水频次,以保持路面的湿润。
    4、土方施工、堆放扬尘污染的控制
    (1)、开挖、钻孔过程中,洒水使作业保持一定的湿度;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也应经常洒水防治粉尘;回填土方时,在表层土质干燥时应适当洒水,防止粉尘飞扬。加强回填土方堆放场的管理,要制定土方表面压实、定期喷水、覆盖等措施;不需要的弃土、弃渣等应及时运走,在24小时内不能清运出场的,在红线范围内设置临时堆场,堆场周围进行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2)、严格按挖土施工方案中所规定的挖土流程,堆土位置及车辆出入口线路进行指挥。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的车况检查,指派专人随机跟车监督,保证按规定线路行运,严禁偷倒、乱倒。
    (3)、场内堆放的砂石、土方等易起尘材料,堆放时应做到堆积方正、底脚整齐干净,并将周边及上方拍平压实,然后用密目网罩进行覆盖。若材料过于干燥,应及时进行洒水,保持湿润。
    5、运输车辆扬尘污染的控制
    选择符合环保要求的运输车辆以及作业设备,车辆加蓬盖、装卸场地在装卸前将先冲洗干净,减少车轮、底盘等携带泥土散落路面。对运输过程中洒落在路面上的泥土要及时清扫,以减少运行过程中的扬尘。冲洗产生的泥浆水经过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降尘。
    6、采用外购成品沥青混凝土,不设沥青熬制厂房和沥青拌合站,运输过程使用密闭车辆,沥青烟的排放仅仅是在路面铺设过程中挥发产生,施工时使用有废气处理设施的环保型施工机械,减少沥青烟的产生。
    7、燃油烟气污染的控制
    以燃油为动力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将排放一定量的废气,使所在地区废气排放量在总量上有所增加,只要加强设备及车辆的养护,保证不排放未完全燃烧的黑烟,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机动车辆的规定,其对周围环境空气不会有明显的影响。
    8、其他污染控制措施
    (1)、施工中禁止现场搅拌,禁止现场消化石灰、拌合灰土或其它有严重粉尘污染的作业。本项目施工堆料场设在红线范围内,相距200m范围内,没有有集中的居民区。本项目使用商品混凝土。
    (2)、土方施工和拆除施工,当风力达到4级时停止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
    (3)、施工过程中,生活垃圾安排专人收集、清理,按指定地点与建筑垃圾分开堆放,并进行密闭遮挡。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出场。严禁将废弃的建筑材料、生活垃圾作为燃料燃烧。
    (4)、对涉及扬尘问题的作业班组进行专项防治扬尘交底,建立奖罚制度推动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过程。对扬尘治理工作进行目标化管理。
    ④、水污染防治措施
    a.施工过程中采取防遗洒、防泄露等措施,设置专用收集系统,对所收集的污水进行异地处理和达标排放,严禁向地表排放废水和其他污染行为。
    b.施工期生活废水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外排;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泼洒施工工地。
    c.施工单位还要对泥浆水进行过滤沉淀简单处理,禁止直接排入水体。
    d. 材料堆场、弃土、弃渣临时堆场以及生活垃圾不得设在坝河附近。
    ⑤、噪声的污染防治措施
    a.运输车辆要限速行驶,并且尽量避免鸣笛。
    b.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同时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更好的运转,尽量降低噪声源强。
    c.为了防止本项目施工期间对马各庄村的噪声影响,在高安屯六号路靠近马各庄村的路段,即高安屯六号路设计桩号为K0+000~K0+650的路段禁止夜间施工。其余高安屯六号路(K0+650~K1+607)路段、高安屯七号路、高安屯八号路和马各庄东路如需夜间施工,应参照《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京建施[2003]3号)中第5.03条“因生产工艺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或者特殊需要,确需在22时至次日6时期间进行施工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到工程所在地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
    ⑥、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措施
    a.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集中统一回收,运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b.渣土、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在指定的受纳地点弃土,做到一次弃土到位,防止多次倒运造成反复污染环境。
    c.废渣的装卸、运输应尽量避开大雨、大风天气进行。
    d.废渣运输须采用密闭或者封闭良好的车辆,禁止超载运输,防止废渣散落。
    e.将根据废渣运输、最终处置中的环保措施列本项目的废渣处理协议中,有关单位按照协议规定具体落实这些措施。
    (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①、社会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a.道路运行之前,完成各类通道的衔接以及安全标志的设置,原有街区景观协调一致,保持景观的相容性。
    b.做好环境工程的建设和维护工作,严格管理环卫设施,保证其环境卫生和安全使用。
    c.在人流集中路段设置明显的行人穿越、人行横道、减速等安全交通标志,确保行周围居民出行安全。
    ②、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道路两侧切实做好绿化工作,种植如银杏、刺槐和夹竹桃、女贞、木麻黄属落叶大乔木和常绿小乔木等,对污染物也具有一定的抗性和吸附作用。
    ③、水污染防治措施
    a.加强新建排水管网的建设及防渗措施,以解决由于地区发展日益增加的生活污水和雨水的排放问题。
    b.污水管道采取防腐蚀防渗措施,并对其加强检查、维护和管理。
    ④、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建成后距离项目最近敏感点在高安屯六号路起点西侧124m处。从噪声预测结果来看,本项目产生的道路交通噪声马各庄村住宅影响较小。近中远期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
    治理道路交通噪声应从两方面入手,首先应从道路规划、交通组织和管理上考虑有利于降低噪声的措施,城市规划部门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和《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规定,严格控制道路两侧土地的使用功能。根据本地区用地规划,项目所在地块包含市政建设用地、公共绿地、农业用地、可建设用地及道路用地,本项目周围40m范围内无居住用地及教育用地,不会产生新的噪声敏感点(居民区、学校等)。
    其次是采用一些技术措施,从长远考虑,在道路交通噪声产生源头、传播途径中有效的降低噪声强度,保护现有敏感目标。
    a、道路设计中采用低噪音路面,减少轮胎与路面接触噪声。
    b、加强对机动车鸣笛的管理,在马各庄村处设置禁鸣标志牌。
    c、作好路面的维修保养,对受损路面及时修复。
    d、加强道路绿化带及绿地建设。通过加强道路两侧的绿化带建设,进行立体绿化,此措施还能起到美化环境的目的,以此加大噪声的衰减量,减少传播和影响。
    ⑤、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a.加强项目路段的危险品运输管理和登记制度。
    b.沿途道路设置警示牌和标志牌。
    c.加强对运输危险品的车辆进行有效管理。
    d.运输单位对危险品的运输应严格按照规范和程序来进行操作,对危险品运输车辆配备一定的防范措施及必要的设备。
    e.对从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交通安全教育,发生交通事故时按规定要求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防治事态扩大,消除危害。
    五、公众参与
    本项目在采取了多种公众参与方式,第一阶段公众参与从2013年2月18日至2013年3月1日,采取了现场张贴公示及网上发布信息的方式;第二阶段公众参与从2013年3月15日至2013年3月28日,采取网上发布信息的方式,同时公布环评报告简本;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对项目的意见或建议。
    在第二阶段公众参与结束后,对公众采用随机发放了调查问卷,发放59份,收回59份。所有被调查人员均对修建本道路表示赞同,没有人表示反对。
    本工程沿线群众能正确理解本项目对沿线环境产生的影响,能深刻认识到本项目建成后将对沿线区域经济发展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对于本项目带来的环境问题,设计单位和环评单位已提出和考虑了各种环境影响因素,并提出了相应的环保措施,只要在建设与投入中予以落实,一定会妥善解决好沿线居民所关心的环境污染及其影响。
    六、建议
    为确保本工程对环境的影响得到有效控制和缓解,必须在施工期和运行期对工程进行规范、科学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严格执行施工期和运行期的环境监测方案,落实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做好有关人员的环保培训。
七、总结论
    本项目属于生态型项目,根据各环境要素评价的结果:项目施工期主要为施工噪声污染以及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主要是交通噪声污染和汽车尾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在严格执行本评价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和污染防治对策的前提下,上述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从环保角度分析来看,本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来是可行的。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建设单位名称:
北京宝嘉恒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岚宾
联系电话:
13031055259
环评单位名称:
北京华路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
高远
联系电话:
65828653
受理单位:
北京市朝阳区环境保护局
项目负责人
苏先生
联系电话
65017089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区环保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环评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附件:朝阳区东北热电厂配套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公示.doc